追忆《华为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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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园村的农民房,印象最深刻的是夏天的酷热,我因一时的“高风亮节”,选了没有空调的房间,而且一住就是三四年,现今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那些年是如何度过的?看来人的适应能力与人的潜力一样——你的能量超乎你想象。 当年在南园村还出过大事。某晚赶上联防夜查,几位教授因没有办理暂住证,被带到了派出所,可怜这些专家们蹲在地上,手抱头,一字排开,简直是斯文扫地,脸面全无。幸亏公司及时搭救,否则,很可能被送往樟木头。 六、《走出混沌》 1998年3月23日,南山明华会议中心,“华为公司《基本法》审定会”正式召开,宣告了历时三年,修改数次,计103条,16400余字的《华为公司基本法》横空出世,《基本法》的制定工作宣告完成。从这一天开始,《基本法》成为可追忆的历史。 在这次会议上,任正非指出:“《基本法》通过之时,也就是《基本法》作废之时。”因为,《基本法》输出的只是一个文本,而其精神内核已经内化于华为人的头脑之中了,并与华为的经营管理实践相结合。当年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曾为《基本法》题词:“随心所欲不逾矩。” 1997年6月10日,《人民日报》刊登文章《中国人民大学为企业改革探路》,对“青年教师长期深入企业、服务企业,探索中国企业发展道路”,做出了肯定。 1997年6月11日,中国企业家协会会长袁宝华(曾任人民大学校长)专门听取了《基本法》的汇报,并予以较高的评价:“华为是做到了‘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经验很宝贵,不仅值得新企业吸取,也值得老企业吸取。改革开放以来,大量新企业出现,许多是先天不足,后天失调。” 1998年10月31日,专家们在北京昆仑饭店召开了“走出混沌——探索中国高科技企业可持续发展之路”的研讨会,一百多位专家学者围绕《基本法》展开研讨。《人民日报》对此做了相关报道。 这次会议有几个花絮印象深刻。 会议期间,一位公司副总到会场请任正非到会议室外请示工作,任正非在会场直接问:“死人了吗?” 副总答:“没死。” 任正非:“没死人,着什么急?” 会议继续进行,各位专家学者面面相觑。 公司发给每位与会专家的礼品是一部无线子母电话机,本校几位老教授交口称赞:真不愧是高科技! 但没过几周,他们来电咨询:华为送的电话到哪里修?电话真的不错,但一打电话,电视机的屏幕就一片雪花。 看看今天的华为手机,谁能想到当年华为也是一个连电话座机都做不好的高科技通信企业。 1998年9月,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了《走出混沌——探索中国高科技企业可持续发展之路》一书,其中包括《基本法》全文,专家组撰写的六篇《基本法》辅导报告,任正非撰写的题为《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序。此书首印5万册,累计发行20万册,盗版书无法统计。 1998年12月10日,《基本法》咨询项目获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管理学二等奖,一等奖空缺。 1999年4月,《走出混沌》出了增订版。 在增订版中,我被列为主编之一。这是任正非添加上的,我婉拒多次,怕引起“内讧”,他讲:“法是法,书是书,要承认每个人的历史贡献。” 我曾得到十本任正非亲笔签名的《走出混沌》,但赠书时我有点忘乎所以了,没有注意到,一股脑地送出去了,现均下落不明,失去了珍贵的纪念。 历史对群体来讲,是经历;对个体来讲,是遗憾。 七、吃瓜群众 2016年的十大网络流行语中,有个“吃瓜群众”,意思是指“不发言只围观”的普通网民。在《基本法》的制定过程中,我的角色定位基本上属于“吃瓜群众”。 这不是自谦,也不是自卑。在六人中,我年龄最小,而且更重要的是我是唯一一个非管理专业的,从本科到博士拿的都是经济学学位,一个没学过且不懂管理的人,能够成为华为的管理顾问,不是奇迹,也是“奇葩”。之所以能够忝列“人大六君子”其中,全依仗几位兄长的提携与厚爱,当然也有点个人因素,就是命好。而且,在《基本法》制定的初期,我出国访问一年,并没有全程参与。 从另一个角度看,《华为公司基本法》也是集体的智慧,不是专家组的《基本法》,不是任正非的《基本法》,是华为公司的《基本法》。 当年,我曾在相关文章中,提出一个命题:是谁创造了历史?是英雄,还是群众?现今看来,这个带有典型一分为二的命题有了答案:这就是英雄带领群众创造了历史,《基本法》也如此!没有任正非,就没有华为,没有华为,也就没有专家组,也就没有《基本法》。 这就是历史的逻辑,历史就这样偶然,又这样必然。 有人认为,《基本法》是任正非思想的系统集成;也有人认为,《基本法》是人大专家组为华为量身定制的企业文化与经营管理政策文本。 两种观点皆有道理,角度不同,观点与结论相去甚远。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就是任正非作为编写《基本法》的发起者,没有他的高瞻远瞩,没有他对专家组的信任与激励,何来《基本法》?如果有,可能也不会出现在20 世纪的90 年代末。任正非同时又是《基本法》思想的贡献者,《基本法》中有许多条款的语言风格不统一,那些稍显突兀的话就是典型的任氏语言。
图为基本法六君子聚首,(由左到右)包政、杨杜、黄卫伟、彭剑锋、孙健敏、吴春波(摄于2016.1.2日) 回想起来,我与《基本法》相关联的仅有四篇文章。 《由鞍钢宪法所想到的》,写于1996年3月31日国外访问期间,发表于1996年5月2日的第28期《华为人》报。据说,此文对尚未走出混沌的《基本法》起草工作有一定的启发。 《相互的承诺 共同的契约——我读〈基本法〉》写于1998年初,近万字,是《基本法》的读后感。主要探讨了《基本法》是什么,《基本法》不是什么和为什么要制定《基本法》等三个问题。 《为华为公司设计未来——公司总裁任正非谈〈华为公司基本法〉》,整理于1998年8月,两万余字。本文分专题整理了任正非在有关会议讲话及与起草小组的谈话,从中可以了解任正非决定编写《基本法》的思想轨迹。该文收入《走出混沌》一书。 (编辑:厦门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