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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慧欣:电商卖家按照自己承诺的方式和时限向买家交货

发布时间:2019-11-22 09:59:22 所属栏目:运营 来源:站长网
导读:(讯)摘要:日前,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1、如果消费者在优惠券的使用时间、条件限制等方面的规定都符合条件的情境之下进行下单购买却不能使用该优惠券,那么,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理赔。因此,购

(讯)摘要:日前,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1、如果消费者在优惠券的使用时间、条件限制等方面的规定都符合条件的情境之下进行下单购买却不能使用该优惠券,那么,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理赔。因此,购买优 惠券等商品中,消费者要学会截图保留证据以便后续出现上诉情况时提供有效凭证维护自身利益。此为“双11”后的第一大乱象。

2、对于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强制发送广告短信且在退订过程中设置多种障碍,按照其退订方式还不能退订成功,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法》中有明确规定, 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消费者明确已经拒绝的,不得向消费者发送信息。《广告法》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 向其发送广告;对违反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工信部发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也提出: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 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违者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3、网店好评返现的做法,有违电商平台设置‘信誉评价’这一项的初衷。这是“双11”后的第三个乱象,不仅使信誉评价规则失去了意义,还损害了 消费者整体利益。“好评返现”实质上是电子商户通过货币返现对消费者进行交易贿赂,诱导消费者主体对产品和卖方的交易行为做出非客观评价行为。这一行为严 重侵害其他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利益,不仅破坏了电子商务平台的公平交易规则,更破坏了电子商务平台的诚信规则和诚信文化。

4、在《电子商务法》中,已经明确的规定了卖家必须按照自己承诺的方式和时限向买家交货,同时货物在买家接受前的风险和责任都由卖家承担。该规定加大了卖家的 责任,减轻了买家网购的压力和风险,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因此,如若卖家觉得自己的承诺,很难达成或者实现,就不要在自己的服务中作出类似的承诺或者与买 家达成自己做不到的约定,否则可能面临违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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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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