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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慧欣:“直播带货”本质是一种广告行为

发布时间:2019-11-17 09:52:07 所属栏目:运营 来源:站长网
导读:(讯)摘要:日前,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在接受《金羊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1、《广告法》中对广告定义为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直播带货表现形式更为活泼且具有互动性,其本质与传统的电视广告是

(讯)摘要:日前,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在接受《金羊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1、《广告法》中对广告定义为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直播带货表现形式更为活泼且具有互动性,其本质与传统的电视广告是一样的,都是一种广告行为。

2、消费者,首先要提高对商品的判断能力,对于低价、小众的商品应当理性购买;其次,在购买商品时有取证维权意识,及时保留网红推荐图片、视频等作为证据;最后,遇到消费维权“瓶颈”时,可以选择向消协等部门投诉,甚至提起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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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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