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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分清二次创作与二度创作,背后有个亿级内容创业金矿

发布时间:2017-06-14 01:19:48 所属栏目:创业 来源:钛媒体
导读:副问题#e# “我是谷阿莫,本日我们来讲一个关于我因著作权被警方观测的故事。” 4 月末,以“X分钟看完影戏系列”短视频跻身自媒体大咖队列的谷阿莫,在YouTube上传的视频中继承用他赖以成名的台湾腔,诉说着几天前被影音平台KKTV和台湾影戏公司又水整合指

一文分清二次创作与二度创作,背后有个亿级内容创业金矿

“二次创作”与“二度创作”不是一回事

此处必需分清晰两个观念,“二度创作”与“二次创作”。

在文艺界,二度创作是一个很是正常的举动。编剧对小说文本举办改编,使之合用于影视剧,是“二度创作”;演员按照编剧的脚本,在表演时更深刻地举办领略和即兴施展,也是“二度创作”;对同样经典的歌曲、影视剧举办翻唱和翻拍之时,在不改变根基风味的条件下,插手新的元素,使之独具匠心,同样也是“二度创作”。

个中,就有险些离开原著首要借用其IP代价的《鬼吹灯?寻龙诀》的改编。虽然,这类意义上的“二度创作”,大多得到了来自原著者的授权或默许。

“二次创作”则差异,整体而言,版权方授权并不存在。而在动漫财富里,它尚有一个更清脆的名字——同人作品,即借用知名小说、漫画、影视作品中的人物脚色、性格设定举办“二次创作”,被称为“同人作品”。

对比“二度创作”,“二次创作”有个较量光鲜的特性,即傍大款,又或用当下时髦的收集词汇更为贴切——蹭热门。

4 月末,一路针对同人作品的诉讼更为引人注目。闻名作家金庸状告“同人小说”《此间的少年》加害著作权及不合法竞争,并提出抵偿经济丧失 100 多万元。据新华社报道,这种文学“傍绅士”征象在收集优势生水起,但被原著作者告状侵权,在海内尚属首例。

在坊间的概念中,对付“二次创作”的同人作品是否侵权,说法纷歧。有的举例称昔时从头剪辑影戏《无极》而成的收集风行视频《一个馒头激发的血案》,尽量其时导演陈凯歌宣称要诉讼,尽量改编者胡戈立即予甚至歉,尽量此变乱其时激发了极大的社集会会议论,却并没有最后走向司法,反而沦为一种对影片的炒作套路……而此刻谷阿莫的路数,着实和胡戈的环境近乎一样。

更有论者则以续写《红楼梦》的高鹗为由,以为那等于昔时的同人作品。与之相似的尚有周星驰的《假话西游》。只不外此类作品,原作者已经离世,或不在版权掩护限期,不行一概而论。

不外,回归昔时馒头版《无极》变乱,事发时国度版权局的相干认真人曾对媒体提供过一个解读:“假如说用于先容环境可能说阐发一种概念,适内地可能少量地引用他人的作品是《著作权法》所应承的,也就是说,属于公道行使的领域。可是,超出了先容环境可能阐发一种概念这个条件,大量引用他人的作品,这是法令所不应承的。”

不外,怎样才是“矫枉过正”,这个委实很难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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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怎样勉励内容创业

怎样公道地行使“二次创作”?在海外已经有了很多的实行。

(编辑: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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